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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408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原于2024年8月8日届满,公司于2024年8月8日披露了《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延期进行。

  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

  (一)第九届董事会的组成、任期和选举方式

  按照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2名,独立董事3名。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独立董事不得连续任职超过6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公司本届董事会有权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公司本届董事会、监事会有权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3、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的产生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三)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在2024年12月20日18:00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提交提名文件,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负责审核提名文件,对提名人及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交的对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审查意见,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

  3、公司召开董事会确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以供其审核。

  5、公司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结果,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不得将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

  (一)第九届监事会的组成、任期和选举方式

  按照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1名。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二)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1、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监事会、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2、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三)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在2024年12月20日18:00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提名期限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确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董事、监事任职资格

  被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具备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监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董事、监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1)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审议董事、监事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董事、总裁、副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具体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四、关于提名的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提名须以书面方式作出,提名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函(原件,格式参见附件一、附件二);

  2、被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被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果在提名时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4、被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原件,文件格式请联系公司提供),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和《独立董事履历表》(原件,文件格式请联系公司提供);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个人股东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股东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3、提名期内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持股证明(原件)。

  (三)提名的方式: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2024年12月20日18: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公司证券部方为有效(以指定联系人收到时间为准)。

  如有需要,提名人和被提名人有义务配合公司进行对提名文件资料真实性的调查工作,以及根据公司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文件和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中路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人:顾宁、李凤

  电话:0755-26719476

  联系邮箱:zqb@cyg.com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一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函

  

  附件二

  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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