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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侨银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4-150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11月25日起算,截至2024年12月13日,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即18.00*85%=15.30元/股)的情形,已触发“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且在2024年12月14日至2025年4月7日期间,如再次触发“侨银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若上述期间之后再次触发“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 可转债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5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4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2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侨银转债”,债券代码“128138”。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为2021年5月24日至2026年11月16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由25.43元/股调整为25.3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2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2.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5.33元/股调整为25.2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1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3.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5.23元/股调整为25.1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4.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5.13元/股调整为25.0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5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5.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将“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5.03元/股向下修正为18.00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4年11月2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7)。

  二、 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可转债发行方案,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 关于不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13日,公司股票存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即18.00*85%=15.30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且在2024年12月14日至2025年4月7日期间,如再次触发“侨银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若上述期间之后再次触发“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4-151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启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新增与关联方江门市滨江侨瑞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侨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金额2,500.00万元。增加后,预计2024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9,500.00万元。除本次额度增加外,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内容保持不变。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按市场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监事曾智明在滨江侨瑞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滨江侨瑞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议案涉及的关联监事曾智明先生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2)。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4-149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倍华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明确投资者预期,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且在2024年12月14日至2025年4月7日期间,如再次触发“侨银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若上述期间之后再次触发“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预计公司及子公司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拟新增与关联方江门市滨江侨瑞环境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金额2,500.00万元。增加后,预计2024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9,500.00万元。除本次额度增加外,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4-152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经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预计公司及子公司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与关联方广州银塔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塔”)、安徽传旗重科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传旗”)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7,000.00万元。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0,074.32万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新增与关联方江门市滨江侨瑞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侨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金额2,500.00万元。增加后,预计2024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9,500.00万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13日,全体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监事曾智明先生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 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1:本次增加的额度预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注2:除本次额度增加外,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内容保持不变。

  注3:“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为2024年1-11月的交易金额。

  注4:“上年发生金额”为2023年1-12月的交易金额。

  (四)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江门市滨江侨瑞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4,140万元

  注册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滨江大道92号一楼(自编之一)

  法定代表人:梁阅星

  成立时间:2021年11月1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3MA58CKEF5R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物清洁服务;打捞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49%,江门市滨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1%。

  实际控制人:江门市蓬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曾智明在滨江侨瑞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滨江侨瑞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滨江侨瑞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经查询,滨江侨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按次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且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不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五、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的孔英先生召集和主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新增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按市场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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