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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4-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在公司3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12月9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白雪峰先生主持,参会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6)。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关联董事白雪峰先生、张红斌先生、周树彤先生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关联董事白雪峰先生、张红斌先生、周树彤先生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关联董事白雪峰先生、张红斌先生、周树彤先生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7)。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关联董事白雪峰先生、张红斌先生、周树彤先生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关联董事白雪峰先生、张红斌先生、周树彤先生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工程建设公司所属子公司为乌干达翠鸟油田联合体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1、4、5、6、7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7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股票代码:600339           股票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4-066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该等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标准,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2.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白雪峰先生、张红斌先生、周树彤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4.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5. 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订立《金融服务协议》并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利用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服务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关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合计持有该公司100%股权,故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法定代表人:刘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8558M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03H211000001

  注册资本:1,639,527.3万元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 9 号中国石油大厦 A 座8 层-12 层

  经营范围:(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与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8)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9)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经营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本、外币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5,281.1亿元,净资产872.2亿元,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39.3亿元,拆出资金2,220.9亿元。2023年全年,财务公司实现利息净收入73.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81.2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66.3亿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11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5,296.2亿元、净资产875.0亿元,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44.9亿元,拆出资金2,370.3亿元。2024年1-11月,财务公司实现利息净收入58.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80.9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58.0亿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财务公司长期为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已形成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财务公司依法有效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向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业务资质及履约能力。

  三、拟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二)协议有效期: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三)服务内容:1. 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2. 存款业务;3. 资金结算与收付;4. 委托贷款;5. 贷款;6. 票据承兑与贴现;7. 非融资性保函;8. 买方信贷;9.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乙方可开展的外汇交易;10.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乙方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交易额度:

  1、存款服务:存款余额不超过260亿元人民币。

  2、贷款服务:年度总额度不高于150亿元人民币。

  (五)定价方式:

  1. 存款服务

  人民币存款提供的执行利率是参考市场利率定价后、双方约定并实际执行的利率,执行利率是在财务公司挂牌利率基础上参考财务公司经营目标以及公司综合贡献度、存款规模、所在地域等进行调整确定。财务公司对公司存款执行利率提供的加点幅度不超过行业存款利率自律上限范围。外币存款根据企业存款情况单独议价,具体参考市场价格确定。

  2. 贷款服务

  人民币贷款定价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现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和资金市场状况、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协商确定,且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平均利率。外汇贷款定价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依据市场价格具体商定。

  3. 清算服务

  暂不收取任何费用;如需收费的,双方应另行协商费用,该费用原则上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

  4. 其他金融服务

  收取的费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参照境内独立第三方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型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2. 参照财务公司向其他相同信用评级第三方单位提供同种类服务的手续费。

  (六)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需经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风险评估及风险防范情况

  为合理评估本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项所涉风险,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等资料,并审阅财务公司财务报表,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形成《关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同时,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关于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公司可充分利用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该等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标准,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六、历史实际发生金额

  单位:亿元

  

  七、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属于正常的商业业务,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订立的《金融服务协议》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关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情况。公司制定的《关于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各项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维护股东利益,具备可行性。同意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会议对该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阅了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编制了风险评估报告,制定了风险处置预案,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以及《关于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关联董事白雪峰先生、张红斌先生、周树彤先生回避表决。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以及《关于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

  (五)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4-070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预计被担保人:均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全资公司、控股公司以及其他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分、子公司。

  2. 2025年度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511.26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95.43%,担保计划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3.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约492.78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88.36%。

  4. 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5.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担保发生金额披露担保进展公告。

  6. 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尚须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待股东大会批准后正式生效。

  7.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已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预计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保证公司所属全资公司、控股公司以及其他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分、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所属各级分、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及履约担保。

  (一)担保额度安排

  公司及子公司为所属各级分、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11.26亿元(包括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各级分、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约人民币503.01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各级分、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约人民币8.25亿元),其中,新增银行授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9.58亿元,新增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1.68亿元。

  基于后续生产经营条件和需求变化的考虑,如担保人为同一法人的,可在该担保人的计划额度内,将授信及履约担保计划在其所属分、子公司间进行适当调剂。

  1. 新增银行授信担保预计额度。

  2025年,新增银行授信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189.5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各级分、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约181.33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各级分、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约8.25亿元),并根据担保合同约定范围承担担保责任。

  (1)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被担保人及新增授信额度

  单位:亿元

  

  注: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被担保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合计181.3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9.31%。

  (2)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被担保人及新增授信额度

  单位:亿元

  

  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被担保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合计8.2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15%。

  2. 新增履约担保预计额度。

  2025年,新增履约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1.68亿元,并根据担保合同约定范围承担保证责任,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注:以上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新增履约担保额度合计321.68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22.96%。

  (二)担保额度有效期

  担保计划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上述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批后,在额度范围内进行如下授权:

  1. 董事长审批:(1)同一担保人在被担保基础业务计划内的所属分、子公司授信及履约担保额度的调剂事项;(2)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担保类授信协议以及单笔担保金额小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除授信担保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2. 董事会审批:(1) 同一担保人在被担保基础业务计划外的所属分、子公司授信及履约担保项目的调剂事项;(2)单笔担保金额大于等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除授信担保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预计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属全资公司、控股公司以及其他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分、子公司,被担保人信息见附件《预计2025年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担保金额等主要内容,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预计为公司各级分、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及履约担保额度并取得授权, 将有利于优化公司担保管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市场开发及承揽工程业务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五、2024年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1日和2024年5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实际发生及2024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因担保发生频次较高,逐笔披露不便,因此按月汇总披露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具体详见公司按月度发布的担保发生情况公告。

  截至1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492.78亿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8.36%,其中:对各级分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165.79亿元,对各级分子公司的履约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326.99亿元。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已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同意2025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对所属各级分、子公司提供新增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11.26亿元的公司担保。其中:新增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189.58亿元,新增履约担保额度不超过321.68亿元。上述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批后,在额度范围内进行如下授权:1. 董事长审批:(1)同一担保人在被担保基础业务计划内的所属分、子公司授信及履约担保额度的调剂事项;(2)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担保类授信协议以及单笔担保金额小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除授信担保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2. 董事会审批:(1) 同一担保人在被担保基础业务计划外的所属分、子公司授信及履约担保项目的调剂事项;(2)单笔担保金额大于等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除授信担保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公司担保行为,预计2025年担保额度的目的是保证公司所属分、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公司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预计2025年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表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2024-071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4:00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101号名人大厦090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30日

  至2024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101号名人大厦0907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24日—12月27日9:00—17:00,12月30日9:00—14:00。

  (四)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唐涛

  电话:010-80163999,010-63595222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请自行安排食宿和交通费用。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4-065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在公司33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12月9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监事6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小宁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对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6)。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可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金运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交易事项的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经营,建立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较好地控制风险,未发现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三、审议通过《关于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关于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各项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维护股东利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7)。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根据2025年财务收支预算及融资计划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6亿元的融资额度(包括存量),以上156亿元融资额度中,包括拟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金融机构(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融资相关的关联交易155亿元,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贸易融资、卖方信贷、项目贷款等,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需求以及融资方条件确定。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的定价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所属公司预计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六、审议通过《关于工程建设公司所属子公司为乌干达翠鸟油田联合体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CHINA PETROLEUM ENGINEERING & CONSTRUCTION CORPORATION(CPECC)Uganda Limited与合作方海油工程国际有限公司乌干达分公司共同分别对联合体提供同等金额650万美元的财务资助。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0)。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公司担保行为,预计2025年担保额度的目的是保证公司所属分、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公司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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