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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3373      证券简称:安邦护卫      公告编号:2024-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8,548,387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8,548,387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2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89 号)核准,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688.1721万股,并于2023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8064.5161万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10,752.6882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118.56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5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34.11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限售股东数量2名,分别为: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应限售股份数量共计18,548,38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7.25%。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4 年 12月 20 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0,752.6882万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等文件,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所作相关承诺如下:

  (一)持股5%以上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1、关于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

  (1)本企业自股份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股份公司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企业在股份公司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2)本公司自工商登记为股份公司股东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股份公司上市之前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与本承诺第1项锁定期相冲突时,遵循孰长原则)。

  (3)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的转让另有要求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2、关于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1)本企业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企业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的,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处理。

  3、关于保障国有持股比例持续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要求的承诺

  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本公司承诺在发行人上市后5年内与其他国有股东共同维护发行人国有持股比例持续符合届时有效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要求。发行人已上市且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已解除限售后,本公司拟通过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任何方式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通知发行人。发行人上市后5年内,若所有国有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合计值达到届时有效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最低要求时,我公司将停止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安邦护卫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8,548,387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20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八、上网公告附件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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