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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24–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友阿股份”)股票(证券代码:002277)于2024年12月11日—12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我核查,并就相关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阿控股”)和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子敬先生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于 2024年12月9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蒋容、姜峰等37名交易对方购买深圳尚阳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标的)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具体评估值和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将在参考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的基础上,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2024年12月9日友阿控股与上海勤学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勤学堂”)签署了《股票转让合同》,约定友阿控股将其所持友阿股份的69,848,057股股份(占友阿股份总股本的 5.01%)转让给上海勤学堂。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交易双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登记。本次交易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近期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未经披露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说明与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同意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 2024 年12月11日披露《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对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因素做出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再次仔细阅读并注意风险。同时,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已于2024年12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对协议转让股份事项进行了说明,请投资者关注本次股份转让能否最终实施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披露进展信息,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的核实函及控股股东回函。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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