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77 证券简称:渝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4-040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6号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厦会议中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董事会召集,本行执行董事隋军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主持本次会议。
(五) 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本行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胡淳女士、独立董事张桥云先生、李嘉明先生因其他公务原因未出席会议;
2、 本行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 本行董事会秘书张培宗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A股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A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超过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鸿擂、赵欣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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