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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德邦周期精选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 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德邦周期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德邦周期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德邦周期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德邦周期精选混合发起式

  基金代码:A类:014321;C类:01432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12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2024年12月29日

  二、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12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4年12月29日。若截至2024年12月29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特此提示投资者注意。

  三、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2024年12月14日发布的《关于德邦周期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接受个人投资者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的公告》,本基金自2024年12月13日起暂停办理个人投资者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

  2、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将自2024年12月30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3、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4、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bfund.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821-7788),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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