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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24-06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芯傲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傲华”)。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2,000.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芯傲华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近日,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芯傲华与浦发银行签订的《并购贷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在合同项下所保证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42,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亿贰仟万元整);芯傲华与浦发银行签订了《权利质押合同》,约定由芯傲华以其持有的芯慧联46.6667%股权为上述《并购贷款合同》提供质押担保。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担保,该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作出审批及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本次担保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芯傲华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DH9EB2XG

  成立时间:2024-04-09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刘岩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机械设备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芯傲华为公司本年新设立全资子公司,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保证人: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金额:主债权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2,000.00万元

  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并购股权资金需要,当前公司和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发生,该额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为日常经营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积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42,000.0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42,000.00万元,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余额0元,上述数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66%、25.66%、0%。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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