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24-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航新大洲航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新大洲”)是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投资”)持股45%的参股公司。中航新大洲的另两方股东分别为中航国际航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发”)持股45%、上海荣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荣淳”)持股10%。
中航新大洲拟向中国银行北京首都机场支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方式为由股东中航发、新大洲投资和上海荣淳按照出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及担保期限三年。
本事项有助于中航新大洲获得融资解决业务发展资金需求。
上述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1.关联关系说明:
本公司现间接持有中航新大洲45%的股份,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蔡军先生为中航新大洲董事,中航新大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因此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大洲投资为中航新大洲提供担保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2.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本公司2024年12月16日召开的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三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已经本公司2024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不涉及关联董事。
本次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经中航新大洲及各方股东履行审批程序后执行。
二、被担保人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航新大洲航空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07月30日
注册地址:京市顺义区中关村示范区顺义园航空北区时俊北街3号院2幢
法定代表人:张荻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主营业务:制造航空器零部件(涉及审批的项目除外);航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航空器零部件。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其45%的股权。
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单位金额:元)
2.历史沿革:中航新大洲成立于2013年07月30日,由股东中航国际航空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荣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2015年1月26日,中航新大洲各股东签订增资协议书,同意按持股比例对中航新大洲增资10,000.00万元,注册资本增至20,000万元。
2016年1月8日,中航新大洲各股东签订增资协议书,同意按持股比例对中航新大洲增资10,000.00万元,注册资本增至30,000万元。
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中航新大洲主要从事航空器零部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中航新大洲目前的主要客户为法国赛峰和中国商发。
3.构成关联关系的说明:
本公司现持有中航新大洲45%的股份,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蔡军先生为中航新大洲董事,中航新大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因此本公司为中航新大洲提供担保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4.中航新大洲航空制造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中航新大洲拟向中国银行北京首都机场支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方式为由股东中航发、新大洲投资和上海荣淳按照出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及担保期限三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由中航新大洲股东按持股比例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本事项为包括新大洲投资在内的所有股东无偿为中航新大洲提供担保。
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新大洲投资及其他股东共同为中航新大洲债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解决中航新大洲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上述担保有利于中航新大洲解决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有助于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本次担保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中航新大洲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七、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中航新大洲的三方股东以其持有的股权按比例为中航新大洲融资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担保公平,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有利于中航新大洲解决业务发展资金需求。
九、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9,55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0.92%;本次担保提供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250万元及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97%;本次担保提供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900万元及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4%;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1,35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450万美元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1,350万元。
十、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24-07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月3日(星期五)14:30时。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3日9:15时~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时。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航安一街5号海口美兰国际机场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内容请见与本通知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1.00、提案6.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就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提案2.00、提案3.00、提案4.00、提案5.00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参加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30日~12月31日(9:30~11:30,13:30~15:30);
会上若有股东发言,请于2024年12月31日15:30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8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40楼03-06室。
4.其他事项: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焱女士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8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40楼03-06室
邮政编码:201103
联系电话:(021)61050135
传 真:(021)61050136
电子邮箱:wangyan@sundiro.com
2.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71”,投票简称为“大洲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3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情况
委托人名称(自然人签名/法人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2、受托人情况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委托人对下述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投票的指示:
说明:1.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授权委托人可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给予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在非累积投票提案的“同意”、“反对”或“弃权”应表格内打勾“√”,三者只能选其一,不可多选,否则视为无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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