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医药 公告编号:2024-07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收到新疆华凌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凌工贸”)的通知,华凌工贸以协议转让方式向米在齐(系米恩华、杨小玲夫妇之子)、米恩华、杨小玲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79,525,087股,已完成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2日,华凌工贸与米在齐、米恩华、杨小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79,525,0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1%,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其实际控制人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米在齐、米恩华、杨小玲进行股份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华凌工贸持有公司股份79,525,0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1%,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一致行动人李建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1%。华凌工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股份94,525,0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2%。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华凌工贸通过协议转让向其实际控制人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米在齐、米恩华、杨小玲三人转让股份,其中,米在齐将直接持有公司34,559,4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0%;米恩华将直接持有公司25,764,5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1%;杨小玲将直接持有公司19,201,0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三人仍共同构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仍为79,525,0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1%。三位共同实控人与李建城重新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行动人李建城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1%。三位共同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股份94,525,0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2%。
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米在齐、米恩华、杨小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暨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二、本次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公司收到华凌工贸通知,本次股份转让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情况如下:
三、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请注意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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