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1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等议案。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的议案》等议案。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如下:
1、第一期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后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3.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
2023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截至2023年4月17日,公司第一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回购实施期间,公司共计回购股份4,461,6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0.32%,最高成交价为53.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7.9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9,988,554.0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金额的上限。
2、第二期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后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1.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
2024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第二期)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截至2024年5月24日,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回购实施期间,公司共计回购股份5,534,15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0.39%,最高成交价为39.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4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85,238,999.56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金额的上限。
3、第三期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后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0.42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
2024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延长6个月,实施期限由2024年12月5日延长至2025年6月5日止,本次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044,5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0.42%,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27.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00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21,521,596.5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4、截至本次非交易过户前,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库存公司股票数量为16,040,252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受让的股份数量为4,928,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0.35%,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股份方案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
二、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已实缴到位。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M10192号),截至2024年12月3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认缴54,854,205.00元,公司及子公司提取长期激励基金54,854,205.00元,实际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认缴款、公司及子公司的出资款合计人民币109,708,410.00元。
2、账户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号为089942****。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4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4,928,5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2月13日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所涉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0.35%。
根据《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30%、40%,各年度具体归属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三、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上参加对象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除上述情况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仅保留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资收益权等其他权利。
4、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四、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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