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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孙公司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全资孙公司丰元(云南)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云南”)于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红塔区税务局下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红塔税通〔2024〕70367号),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20号),丰元云南申请的退还留抵税额事项,经税务机关审核,准予退还留抵税额113,573,775.58元。丰元云南银行账户已收到该笔退税款。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退还将对公司现金流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的资产和损益不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税务事项通知书》(红塔税通〔2024〕70367号);

  2、银行账户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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