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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4-1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6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永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股票发行方案及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袁永刚、袁永峰回避表决)。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若国家法律、法规等制度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袁永刚、袁永峰回避表决)。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袁永刚、袁永峰。

  本次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袁永刚、袁永峰回避表决)。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4年3月13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依据上述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发行价格确定为11.4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591,118股后的1,701,276,2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25,319,052.25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30日。

  根据上述权益分派结果,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1.49元/股,调整为11.24元/股,具体计算如下:P1= P0-D=11.49元/股-0.25元/股=11.24元/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袁永刚、袁永峰回避表决)。

  (五)发行数量

  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袁永刚和袁永峰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金额分别为不超过人民币112,320.00万元和28,080.00万元(以下简称“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140,400.00万元。本次发行数量按认购金额除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确定,袁永刚、袁永峰认购数量分别不超过发行数量分别不超过99,928,825股、24,982,206股,发行数量合计不超过124,911,031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中国证监会最终注册的发行数量与前款数量不一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同时募集资金总额作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Q1=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送股、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1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为了进一步明确发行数量的下限,认购对象袁永刚、袁永峰已出具《关于认购股票数量及金额的承诺函》,袁永刚认购数量下限为92,526,690股,袁永峰认购数量下限为23,131,672股。因此,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下限为115,658,362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袁永刚、袁永峰回避表决)。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有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的,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等对限售期进行相应的调整。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安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袁永刚、袁永峰回避表决)。

  (七)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袁永刚、袁永峰回避表决)。

  (八)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袁永刚、袁永峰回避表决)。

  (九)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400.00万元(含140,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扣减了9,600.00万元,超过本次发行董事会(即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日前六个月公司新投入及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9,552.96万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袁永刚、袁永峰回避表决)。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袁永刚、袁永峰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以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编制了《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袁永刚、袁永峰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以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袁永刚、袁永峰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以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袁永刚、袁永峰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袁永刚、袁永峰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4年3月12日与认购对象袁永刚、袁永峰签署了《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与袁永刚、袁永峰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以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公司与袁永刚、袁永峰签署了《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与袁永刚、袁永峰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对《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与袁永刚、袁永峰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袁永刚、袁永峰,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永刚、袁永峰为公司关联方,其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以及与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袁永刚、袁永峰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4-101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04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调整前: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4年3月13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依据上述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发行价格确定为11.4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

  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

  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调整后: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4年3月13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依据上述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发行价格确定为11.4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

  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

  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591,118股后的1,701,276,2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25,319,052.25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30日。

  根据上述权益分派结果,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1.49元/股,调整为11.24元/股,具体计算如下:P1= P0-D=11.49元/股-0.25元/股=11.24元/股。

  2、发行数量

  调整前:

  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袁永刚和袁永峰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金额分别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和30,000.00万元(以下简称“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150,000.00万元。本次发行数量按认购金额除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确定,袁永刚、袁永峰认购数量分别不超过发行数量分别不超过104,438,642股、26,109,660股,发行数量合计不超过130,548,302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中国证监会最终注册的发行数量与前款数量不一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同时募集资金总额作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Q1=Q0×(1+n)

  其中:

  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送股、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1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调整后:

  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袁永刚和袁永峰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金额分别为不超过人民币112,320.00万元和28,080.00万元(以下简称“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140,400.00万元。本次发行数量按认购金额除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确定,袁永刚、袁永峰认购数量分别不超过发行数量分别不超过99,928,825股、24,982,206股,发行数量合计不超过124,911,031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中国证监会最终注册的发行数量与前款数量不一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同时募集资金总额作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Q1=Q0×(1+n)

  其中:

  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送股、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1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为了进一步明确发行数量的下限,认购对象袁永刚、袁永峰已出具《关于认购股票数量及金额的承诺函》,袁永刚认购数量下限为92,526,690股,袁永峰认购数量下限为23,131,672股。因此,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下限为115,658,362股。

  3、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1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调整后:

  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400.00万元(含140,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扣减了9,600.00万元,超过本次发行董事会(即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日前六个月公司新投入及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9,552.96万元。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得到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4-102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于2024年1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修订稿)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4-103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

  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根据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

  为便于投资者查阅,现将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主要修订情况

  

  二、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主要修订情况

  

  三、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主要修订情况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于2024年1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4-104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以下关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也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也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证券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5年3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包括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利息摊销等)的影响;

  (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400.00万元(含140,4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2024年1-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843.43万元;假设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4,457.91万元,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上一年的基础上按照持平、增长10%、增长20%测算。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24,911,031股(含本数)(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7)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1,705,913,710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公司其余日常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计划、利润分配或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三、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和总股本规模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整体资本实力得以提升,若公司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预计本次发行后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四、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提升,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资本结构,持续稳定扩大业务经营规模,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相关储备。

  六、公司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的长期回报能力,公司将提高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强化投资者的回报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一)提升公司现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稳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已在制造领域深耕多年,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并巩固主营业务,进一步提高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控制生产和运营成本,努力扩大市场份额,提升产品生产和销量,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业务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服务器、通信设备、工业设备、AI、医疗器械等行业,对技术更新速度要求较高。公司将在战略层面保持对行业新技术、新工艺的密切关注,并通过持续有效的研发投入,保持公司技术及生产工艺的先进性。

  (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快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会和管理层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约束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依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并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七、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的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证券监管机构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证券监管机构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4-105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袁永刚、袁永峰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于2024年3月12日签署了《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与袁永刚、袁永峰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鉴于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与袁永刚、袁永峰签署了《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与袁永刚、袁永峰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袁永刚、袁永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袁永刚、袁永峰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及取得上述批准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发行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袁永刚、袁永峰将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11.49元/股确定,袁永刚、袁永峰认购数量分别不超过发行数量分别不超过104,438,642股、26,109,660股,发行数量合计不超过130,548,302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鉴于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与袁永刚、袁永峰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袁永刚、袁永峰认购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2,3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8,080.00万元,发行价格由11.49元/股调整为11.24元/股,袁永刚、袁永峰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数量调整为不超过99,928,825股(含本数)、不超过24,982,206股(含本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与袁永刚、袁永峰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根据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永刚、袁永峰分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0,222.62万股、22,238.8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85%、13.04%。

  袁永刚先生:1998年10月起历任东山钣金市场部部长、副经理、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江苏省总商会副会长,苏州市工商联副主席,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苏州市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会长。

  袁永峰先生:1998年10月起历任东山钣金制造部部长、监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盐城市电子信息行业协会会长,政协苏州市吴中区第五届委员会委员。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4年3月13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依据上述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发行价格确定为11.4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591,118股后的1,701,276,2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25,319,052.25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30日。根据上述权益分派结果,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1.49元/股,调整为11.24元/股,具体计算如下:P1= P0-D=11.49元/股-0.25元/股=11.24元/股。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袁永刚、袁永峰于2024年12月17日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1:袁永刚

  乙方2:袁永峰(与“乙方1”合称为“乙方”)

  (二)认购价格、认购方式和认购数额及其他内容

  1、认购价格

  由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1.49元/股调整为11.24元/股。

  2、认购数量

  各方同意,乙方1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的数量不超过99,928,825股(含本数),乙方2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的数量不超过24,982,206股(含本数)。

  3、认购方式及金额

  乙方承诺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其中乙方1认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2,320.00万元,乙方2认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80.00万元。最终认购股份数量以乙方实际认购金额除以甲方最终股份发行价格计算得出。

  除上述主要调整之外,公司与袁永刚、袁永峰于2024年3月12日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其他主要内容保持不变。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1、提升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稳定公司股权结构,提升市场信心

  本次发行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永刚和袁永峰全额认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将得到提升,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表明了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并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有利于维护公司市场形象,提高公司对潜在投资者的吸引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优化资本结构,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分别为64.87%、61.34%、59.52%和62.01%,且有息负债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利息费用分别为56,231.52万元、37,133.95万元、39,334.07万元和34,680.51万元,金额较大。此外,近几年,公司为促进长期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消费电子和新能源两大核心赛道的企业战略,进一步扩大电子电路和精密结构件产业的高端产能,满足消费电子和新能源汽车客户供应链管理和产品创新要求,通过用核心产品服务核心客户获得快速成长的机会,因此公司未来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筹集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增强。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及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除本次发行,袁永峰、袁永刚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未到期以及公司支付其薪酬之外,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与袁永峰、袁永刚本人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进行表决并一致同意。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三)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袁永刚、袁永峰签署的《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与袁永刚、袁永峰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是对《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与袁永刚、袁永峰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协议内容和签订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4-106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6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马力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公司调整后的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主要内容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

  本次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若国家法律、法规等制度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袁永刚、袁永峰。

  本次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4年3月13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依据上述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发行价格确定为11.4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591,118股后的1,701,276,2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25,319,052.25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30日。

  根据上述权益分派结果,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1.49元/股,调整为11.24元/股,具体计算如下:P1= P0-D=11.49元/股-0.25元/股=11.24元/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发行数量

  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袁永刚和袁永峰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金额分别为不超过人民币112,320.00万元和28,080.00万元(以下简称“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140,400.00万元。本次发行数量按认购金额除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确定,袁永刚、袁永峰认购数量分别不超过发行数量分别不超过99,928,825股、24,982,206股,发行数量合计不超过124,911,031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中国证监会最终注册的发行数量与前款数量不一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同时募集资金总额作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Q1=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送股、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1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为了进一步明确发行数量的下限,认购对象袁永刚、袁永峰已出具《关于认购股票数量及金额的承诺函》,袁永刚认购数量下限为92,526,690股,袁永峰认购数量下限为23,131,672股。因此,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下限为115,658,362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有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的,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等对限售期进行相应的调整。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安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400.00万元(含140,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扣减了9,600.00万元,超过本次发行董事会(即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日前六个月公司新投入及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9,552.96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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