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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4-06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华星路99号9楼西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ZHOU XUN WEI先生因公出差以通讯方式接入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黄必亮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马问问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参与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天冉、吴尔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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