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和《翔石前海独角兽并购私募股权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根据《翔石前海独角兽并购私募股权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现将翔石前海独角兽并购私募股权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决议结果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情况
鉴于本基金的管理人翔石(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8月20日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注销了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于2022年5月22日被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其处于持续失能状态,长期未履行其基金管理人义务,无法作为本基金之基金管理人。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合计持有基金份额74%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翔石前海独角兽并购私募股权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通知方式为报纸公告、微信群公告。2024年11月13日,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受召集人委托,在《证券日报》发布了《翔石前海独角兽并购私募股权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公告期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7日。
截至2024年11月27日下午五点,共计29位合伙人及其代理人进行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合同终止及基金清算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本次大会召集相关费用支出有关事项的议案》二份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四川省成都市蜀都公证处负责计票及公证。
本次会议表决结果为:
1. 《关于合同终止及基金清算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29人,持有份额金额为3574.2万元;反对0人,持有份额金额为0万元;弃权0人,持有份额金额为0万元。同意人数所持出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74%,该项议案通过。
2. 《关于本次大会召集相关费用支出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29人,持有份额金额为3574.2万元;反对0人,持有份额金额为0万元;弃权0人,持有份额金额为0万元。同意人数所持出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74%,该项议案通过。
二、 本次会议的生效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合同终止及基金清算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本次大会召集相关费用支出有关事项的议案》二份议案,本次会议决议自该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实施
根据本次会议通过的议案,本基金于2024年11月12日进入清算期,清算小组将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代表(张亚军、沈敏超、姜力)、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行政服务机构国金道富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组成,清算小组聘用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级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法律服务及审计服务,相关法律服务费用及审计费用由基金财产支付。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爱淋、陈炳权作为本基金指定对接人,负责与托管人等当事人对接清算事宜。
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及合伙企业清算的相关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翔石前海独角兽并购私募股权基金召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以上公告内容及其印证资料由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提供,不代表本报立场。我报不对上述内容及所造成的影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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