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99 证券简称:美能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3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三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廉相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出席监事审议,一致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出席监事审议,一致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
经出席监事审议,一致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神木市LNG应急调峰储配站工程项目”、“‘智慧燃气’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符合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的客观实际情况和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1299 证券简称:美能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0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能能源”)于2024年12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136.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868.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25日出具希会验字〔2022〕004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各个商业银行签订了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结合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30日、2023年7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公司募投项目变更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项目实施主体中的韩城美能、宝鸡美能、神木美能、美能汇科、美能新能源分别是公司全资子公司韩城市美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市美能天然气有限公司、神木市美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美能汇科智慧能源有限公司、陕西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1月30日,募投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7,464.51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9,663.15万元(含利息及尚未到期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15,000.00万元)。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目前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在积极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及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整体规划,存在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类产品、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产品收益分配方式等根据公司后续认购产品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资金安全性高的特点,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2、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和投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七、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资金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美能能源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对美能能源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1299 证券简称:美能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1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能能源”)于2024年12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现金管理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总额度。
3、投资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选择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债逆回购、债券产品等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投资范围、安全性分析及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后续认购产品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形。
6、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投资活动将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现金管理类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认真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正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公司所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美能能源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对美能能源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1299 证券简称:美能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2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能能源”)于2024年12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神木市LNG应急调峰储配站工程项目”、“‘智慧燃气’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136.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868.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25日出具希会验字〔2022〕004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各个商业银行签订了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结合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30日、2023年7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公司募投项目变更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项目实施主体中的韩城美能、宝鸡美能、神木美能、美能汇科、美能新能源分别是公司全资子公司韩城市美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市美能天然气有限公司、神木市美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美能汇科智慧能源有限公司、陕西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下文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17,464.51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实施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实施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以下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实施的原因
1、神木市LNG应急调峰储配站工程项目
延缓实施主要基于外部政策环境的变化和内部实际需求的调整。近年来,国家应急调峰储配政策进行了调整,鼓励集中上马大型储气调峰设施,允许城市燃气企业采用多元化方式保障应急用气,因此降低了对LNG应急调峰储配站建设的硬性要求。同时,神木市作为天然气重要产区,天然气供应资源稳定且管道气源选择多样,这为公司提供了充足的资源保障。此外,神木区域内已有多个LNG液化工厂建成并运行,神木美能已与部分液厂签署了应急调峰代储协议,完全能够满足区域内的应急调峰需求。因此,从实际需求出发,神木美能对LNG应急调峰储配站的建设迫切程度有所降低。综合考虑政策变化和实际需求,公司决定放缓该项目的建设进度,以实现成本控制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2、“智慧燃气”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项目
近年来,信息化技术发展较快,各类信息数据和系统集成的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加之各地政府加速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而智慧燃气项目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需紧密配合这些工程的数据标准和系统要求,同时公司上市后组织机构进行了较大调整,为确保智慧燃气项目能够高效融入城市生命线工程,更适应企业管理需要,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公司决定对部分建设规划进行调整,目的在于优化资源配置,确保智慧燃气项目不仅满足当前需求,还能与公司长期发展相契合。因此,从全局角度出发,“智慧燃气”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的建设进度适当推后,以更好地服务于城市整体安全与企业发展大局。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对公司和项目效益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是公司根据部分募投项目实施的客观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合理决定,同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实施符合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的客观实际情况和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神木市LNG应急调峰储配站工程项目”、“‘智慧燃气’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神木市LNG应急调峰储配站工程项目”、“‘智慧燃气’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符合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的客观实际情况和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美能能源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投资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的变更,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美能能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1299 证券简称:美能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8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3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三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晏立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杨立峰先生、晏成先生、王军先生、高永威先生等4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出席董事审议,一致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资金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出席董事审议,一致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
经出席董事审议,一致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神木市LNG应急调峰储配站工程项目”、“‘智慧燃气’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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