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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I048获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2024-1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或“公司”)开发的“I048”(以下简称“该项目”)临床试验申请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该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I048

  剂型:片剂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临床试验

  受理号:CXHL2401267、CXHL2401268、CXHL2401269

  通知书编号:2024LP02913、2024LP02914、2024LP02915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21日受理的I048片临床试验申请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开展精神分裂症的临床试验。

  二、该项目研发及注册情况

  I048是小分子一类新药,拟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临床前研究显示在动物疾病模型上起到显著的治疗作用。

  该项目由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导研发,公司拥有全球独占实施许可权益。截至目前,该项目已累计投入研发费用为2,516.30万元人民币。

  三、同类药物市场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全球未有完全相同靶点和同适应症的药品上市。

  四、对上市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申报的“I048”需完成临床试验并经国家药监局批准后方可上市。新药研发周期长、投入大,疾病相关诊疗进展、试验结果以及审批时间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发生项目研发进度或者临床试验结果不如预期等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本次获得“I048”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对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影响。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推进该项目,并及时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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