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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 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28         证券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24-097号

  债券代码:128071         债券简称:合兴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

  (1)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    

  (2)变更回购股份用途:    变更前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变更后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2、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第四期回购计划”),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6元/股,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4.06元/股(含)调整为3.95元/股(含)。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第四期回购计划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281,81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92%,其中最高成交价为2.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6,766,044.48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的规定,且不是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

  二、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2024年10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宣布正式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回购增持本公司股票,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综合考虑公司货币资金储备及未来资金使用规划、业务发展前景等情况,公司决定将第四期回购计划的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

  同时对第四期回购计划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四期回购计划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出具的《关于对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项目的承诺函》,承诺为公司回购公司A股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94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三、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公司调整第四期回购计划的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基于公司可转债所处的实际情况,变更第四期回购计划的回购股份用途旨在降低未来可转债转股导致的股份稀释,促进公司价值理性回归,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事项

  根据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司为更好地开展回购股票相关工作,与商业银行积极开展合作,充分利用好金融贷款工具,推进公司股票回购计划、提升公司价值。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对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项目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28         证券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24-096号

  债券代码:128071         债券简称:合兴转债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8日在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同安商务大厦2号楼19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3日发出,并获得董事确认。公司本届董事会有董事7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晓光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需求,公司决定将第四期回购计划的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同时对第四期回购计划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四期回购计划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通过,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刊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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