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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0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绿能”)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隆基绿能持有公司股份11,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0%(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30,231,497股,公司回购专户账户中股份数量为230,000股,本次计算股份占比时所用总股本基数均为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数据即130,001,497股。,下同),隆基绿能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9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拟减持股份股东的名称、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不超过3个月)、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隆基绿能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9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司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司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4月9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区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隆基绿能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股东隆基绿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本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上述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上述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隆基绿能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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