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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4-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117,147,856股,发行价格为11.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8,999,994.0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19日到达主承销商指定收款银行账户,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4411号)审验。

  2023年4月20日,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5,510,527.2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03,489,466.86元,实收募集资金人民币1,302,914,994.17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8,999,994.08元,扣除承销费用36,084,999.91元(含税,其中不含税承销费用34,042,452.75元),余额1,302,914,994.1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当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4827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4月23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18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支出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决定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办理销户时,银行进行账户结息,金额26,293.86元,扣除手续费9.10元后,剩余利息26,284.76元已随销户操作转到公司基本户进行管理,后续公司将该募集资金结息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就对应账户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及结息转款凭证。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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