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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和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送达,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8日下午在公司天河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洁冰女士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97,925,768.02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48,573,491.95元。

  根据公司运营情况及未来资金使用规划,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18日,公司总股本为135,327,69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2,844,565股后的股份数为132,483,133股,以此为基数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6,369,096.55元(含税),占公司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3.43%。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一部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其余部分将在下一年年度董事会通过后提交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等多方面因素,兼顾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求及投资者回报最大化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三、备查文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月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501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3日

  至2025年1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4年12月31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30-16:3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501室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可以信函、传真、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传真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501室

  邮编:510623

  电话:020-22028071

  传真:020-22028115

  邮箱:ir@gchchem.com

  联系人:陈淑娴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97,925,768.02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48,573,491.95元。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相关政策精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及资金规划等因素后,制定了本次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18日,公司总股本为135,327,69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2,844,565股后的股份数为132,483,133股,以此为基数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6,369,096.55元(含税),占公司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3.43%。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一部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其余部分将在下一年年度董事会通过后提交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等多方面因素,兼顾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求及投资者回报最大化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及资金规划等因素,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业务发展。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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