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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4-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卫国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已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公司在职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了董事战成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9:15~15:00。

  4、会议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港隆路151号国合中心8楼1号会议室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有246人,代表股份314,084,175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股的44.168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309,467,675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股的43.518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0人,代表股份4,61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股的0.6492%;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41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6,960,145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股的0.9788%。

  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郭晓杰律师、王业子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补选高广军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2,588,37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38%;反对1,337,6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59%;弃权15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464,3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8.5091%;反对1,33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9.2180%;弃权15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272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上述非职工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2、《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刘德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0,278,74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54,7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5.325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2.02《选举路珂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0,202,713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078,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4.233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上述非独立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郭晓杰律师、王业子律师认为: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会议审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法定数额以上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4-41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取得表决结果后,以现场通知的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并于当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刘德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刘德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变更为刘德伟先生。

  2、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补选刘德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选举张昱先生、路珂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刘德伟先生(主任委员)、战成敏先生、张昱先生、路珂先生、史达先生、宋坚先生、张晓东先生组成。

  3、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补选刘德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张晓东先生、路珂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王国红先生(主任委员)、刘德伟先生、战成敏先生、路珂先生、史达先生、宋坚先生、张晓东先生组成。

  4、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补选刘德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简历请详见附件,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调整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2)。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

  一、刘德伟先生简历

  刘德伟,男,中共党员,1968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大连獐子岛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大连獐子岛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1989年8月参加工作,2010.07-2013.04,任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复州湾制盐场场长;2013.04-2014.12,任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复州湾制盐场场长;2014.12-2022.11,任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11至今,任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4.12至今,任大连獐子岛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德伟同志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现任大连獐子岛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除此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张昱先生简历

  张昱,男,1974年9月出生,东北财经大学硕士,金融中级职称。大连市第十一、十二、十三届政协委员。现任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2005.02-2010.03,任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2010.03-2012.09,历任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资本运营部部长;2012.11-2015.12,任大连金州重型机器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资本运营部部长;2017.02-2018.01,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战略投资部部长、大连海威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01-2022.08,任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工董事;2022.08至今,任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滨海渔悦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大连国恒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08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张昱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五年曾任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已不再任职。除上述任职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相关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路珂先生简历

  路珂,男,中共党员,1970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大连农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渔业事业部部长、兼任大连农渔海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1995.07-2003.12,任大连真爱果汁有限公司工艺员、部门经理、总经理;2003.12-2004.12,任葫芦岛万佳果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4.12-2006.03,任陕西通达果汁集团有限公司宁夏事业部总经理;2006.03-2009.07,任陕西天人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09.07-2017.10,任大连凯洋世界海鲜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12-2020.05,任深圳华大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总裁;2020.09-2021.12,任洪湖市万农水产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06-2022.12,任大连农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2022.12-2023.01,任大连农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渔业事业部部长;2023.01至今,任大连农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渔业事业部部长,兼任大连农渔海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路珂同志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除简历中提及公司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张晓东先生简历

  张晓东,男,中共党员,1979年5月出生,东北财经大学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非执业),现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自2004年起,在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和教授;2017.09至今,担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主任。曾以访问学者身份赴东吴大学(中国台湾地区)、比利时天主教鲁汶大学和俄亥俄州立大学(美国)进行学术交流。主要社会兼职:中科催化新技术(大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08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晓东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除于2022年7月担任中科催化新技术(大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相关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4-42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调整董事会

  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董事长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选举刘德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变更为刘德伟先生。

  二、增补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董事会同意:

  1、补选刘德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张昱先生、路珂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2、补选刘德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张晓东先生、路珂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3、补选刘德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上述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本次增补后,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

  一、董事长刘德伟先生简历

  刘德伟,男,中共党员,1968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大连獐子岛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大连獐子岛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1989年8月参加工作,2010.07-2013.04,任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复州湾制盐场场长;2013.04-2014.12,任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复州湾制盐场场长;2014.12-2022.11,任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11至今,任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4.12至今,任大连獐子岛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德伟同志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现任大连獐子岛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除此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董事张昱先生简历

  张昱,男,1974年9月出生,东北财经大学硕士,金融中级职称。大连市第十一、十二、十三届政协委员。现任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2005.02-2010.03,任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2010.03-2012.09,历任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资本运营部部长;2012.11-2015.12,任大连金州重型机器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资本运营部部长;2017.02-2018.01,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战略投资部部长、大连海威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01-2022.08,任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工董事;2022.08至今,任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滨海渔悦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大连国恒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08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张昱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五年曾任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已不再任职。除上述任职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相关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董事路珂先生简历

  路珂,男,中共党员,1970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大连农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渔业事业部部长、兼任大连农渔海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1995.07-2003.12,任大连真爱果汁有限公司工艺员、部门经理、总经理;2003.12-2004.12,任葫芦岛万佳果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4.12-2006.03,任陕西通达果汁集团有限公司宁夏事业部总经理;2006.03-2009.07,任陕西天人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09.07-2017.10,任大连凯洋世界海鲜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12-2020.05,任深圳华大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总裁;2020.09-2021.12,任洪湖市万农水产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06-2022.12,任大连农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2022.12-2023.01,任大连农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渔业事业部部长;2023.01至今,任大连农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渔业事业部部长,兼任大连农渔海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路珂同志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除简历中提及公司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独立董事张晓东先生简历

  张晓东,男,中共党员,1979年5月出生,东北财经大学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非执业),现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自2004年起,在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和教授;2017.09至今,担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主任。曾以访问学者身份赴东吴大学(中国台湾地区)、比利时天主教鲁汶大学和俄亥俄州立大学(美国)进行学术交流。主要社会兼职:中科催化新技术(大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08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晓东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除于2022年7月担任中科催化新技术(大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相关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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