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1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分别于2024年9月24日和2024年10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回购股份总数的2/3(四舍五入取整数)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总数的1/3(四舍五入取整数)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回购实施结果,公司实际回购股份122,928,437股,可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股数为81,952,291股,占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2.38%。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拟注销股份的回购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8日和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不低于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18)。
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20日和2024年6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资金区间由“不低于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39)。
2024年4月16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2024年9月27日,股份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届满,公司完成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83)。
二、本次拟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4日和2024年10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回购股份总数的2/3(四舍五入取整数)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总数的1/3(四舍五入取整数)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79)。
根据回购实施结果,公司实际回购股份122,928,437股,可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股数为81,952,291股,占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2.38%。
三、通知债权人及本次股份注销安排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87)。截至申报期间届满之日,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提出异议,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拟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81,952,291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上述回购股份注销的申请,注销日期为2024年12月20日。
四、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436,274,004股减少至3,354,321,713股,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注: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份事项已经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