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5 证券简称:竞业达 公告编号:2024-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9日。其中: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银桦路60号院6号楼公司一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曹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计215人,代表股份99,756,2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356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85,592,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78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212人,代表股份14,163,7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569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1人,代表股份317,6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92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以现场或远程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以现场或远程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9,703,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4%;反对3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7%;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739%;反对3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654%;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07%。
2、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9,708,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4%;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3%;弃权1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478%;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360%;弃权1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62%。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田雅雄、刘亚楠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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