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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4-1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2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会秘书刘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139人,实际出席持有人128人,代表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846.54万份,占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80.92%。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和《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846.54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刘自文女士、伍小云先生、刘博先生为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其中刘自文女士为“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刘自文女士为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伍小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博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1,846.54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拟提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等事宜;

  4.锁定期届满后抛售股票进行变现;

  5.根据持有人会议的决定办理持股计划收益和现金资产的分配;

  6.办理持有人持股转让的变更登记事宜;

  7.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8.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9.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846.54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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