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4-1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管理人出具的告知函,公司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约定应当支付的款项(包括重整投资款及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款项),相关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公司管理人及重整投资人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产业投资人常熟光晟新能源有限公司应当支付重整投资款475,211,130.83元;17家财务投资人合计应当支付重整投资款949,184,529.60元,以及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项680,357,091.42元,前述全体财务投资人应当支付款项合计1,629,541,621.02元。上述全体重整投资人应当支付款项金额共计2,104,752,751.85元。
截至目前,全体重整投资人应当支付的上述款项已经全部到账。后续,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法院和管理人加快开展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各项工作。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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