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4-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19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899号公司2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73,754,389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共计906,648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本次股东会计算相关比例时已扣除上述已回购股份。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建新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王兴韬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持有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持有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李晗、潘雨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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