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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4-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19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899号公司2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73,754,389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共计906,648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本次股东会计算相关比例时已扣除上述已回购股份。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建新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王兴韬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持有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持有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李晗、潘雨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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