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于2024年12月19日以口头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周德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财务报告、前期公告补充披露的议案》
公司本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财务报告、前期公告补充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及《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整改措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推动公司强化内部控制建设,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的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9)。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9日以口头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财务报告、前期公告补充披露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财务报告、前期公告补充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及《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版)》《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更正版)》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整改措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推动公司强化内部控制建设,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的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9)。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说明:“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在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2023年3月31日,“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3,035,824股,持股比例为1.78%。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德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赫崇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洪娟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周德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赫崇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洪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德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赫崇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洪娟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5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303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德胜、郭伟:
经查,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收入核算管理不到位,2023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存在收入跨期,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此外,存在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核算管理不规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披露不规范、对外捐赠相关非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周德胜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郭伟作为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财务核算规范化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及采取的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并针对问题进行深刻反省。公司将严格按照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后续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财务核算的规范性和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健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财务报告、
前期公告补充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数据更正影响《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相关项目。
● 本次会计数据更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不涉及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相关内容的调整。
● 本次财务报告补充披露主要是对《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4、其他关联方情况’‘5、关联交易情况(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相关内容进行补充。
一、概述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30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该《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收入核算管理不到位,2023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存在收入跨期,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此外,存在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核算管理不规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披露不规范、对外捐赠相关非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
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财务报告、前期公告补充披露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上述事项影响的会计数据进行更正,并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涉及的相关主要会计数据、主要财务指标及合并财务报表相关会计数据进行更正;同意公司对《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补充披露相关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本次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补充披露事项在董事会有权审批的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期会计数据更正事项的财务影响和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本次更正事项将减少2023年一季度、半年度、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3,341.19万元、3,358.63万元、1,541.4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17.33%、5.91%、1.54%;减少2023年一季度、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总额分别为1,164.34万元、179.62万元、933.51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49.36%、3.64%、7.97%。本次会计数据更正仅影响2023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不影响2023年度财务报表相关财务数据。
影响的主要财务报表项目及财务指标列示如下:
(一)更正前的2023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前三季度主要会计数据和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
2、主要财务指标
(二)更正后的2023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前三季度主要会计数据和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
2、主要财务指标
三、关于财务报告补充披露的情况
公司对《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4、其他关联方情况’、‘5、关联交易情况(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情况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补充内容为:
(一)《2022年年度报告》
第十节 财务报告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23年年度报告》
第十节 财务报告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关于对外捐赠公告相关非财务信息的更正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捐赠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显示“黄山生命科学基金会是在黄山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慈善组织,是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黄山生命科学基金会为非公募基金会。
五、其他内容的调整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对已经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与上述财务数据相关的正文及附注内容同步进行了更正,更正后的定期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七、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财务报告补充披露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其他说明
公司将认真吸取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教训,后续公司将督促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其履职能力,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及信息披露水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有效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公司对此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及财务报告、前期公告补充披露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
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303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决定书》所述事项进行分析讨论,积极落实整改。针对《决定书》中所涉及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现场检查情况认真落实自查和梳理,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形成整改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问题一:收入核算管理不到位,2023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存在收入跨期,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整改措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重新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财务报告、前期公告补充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同时,公司董事长带领经营管理团队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为杜绝以后出现类似问题,采取了如下具体整改措施:
(1)加强内控管理,严格控制发货时间,每月度后五天无特殊情况不予发货,确保发货能于月度内签收完毕,并在公司相关重要会议上进行宣讲。
(2)加强签收单的管理及审核,确保签收单及时回收与核对,物流公司业务员提交回收的签收单后,公司储运部需要复核签收单的合规性和完整性。
(3)财务部自2024年1月起将签收单作为记账凭证附件,对于确实存在跨期签收情形的发货,及时进行跨期调整。
(4)审计部将收入跨期确认纳入重点审计范围,以确保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5)针对CSO市场推广费跨期的情形,业务部门、合规部进一步加强审核,确保严格按预算管理CSO市场推广业务。
(6)对重点人员和新员工加强业务合规培训,使其充分了解公司销售流程、推广管理流程、财务流程和收入确认政策,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今后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规范执行。
(二)问题二:存在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核算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
(1)公司财务部在现场检查后,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在日常会计核算中,将与产品销售相关的物流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营业成本”核算,而不再在每季度末将相关费用由“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
(2)公司将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其专业知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会计核算流程,以确保日常会计核算达到准确、完整、规范的要求。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今后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规范执行。
(三)问题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披露不规范。
整改措施:
(1)公司已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财务报告、前期公告补充披露的公告的议案》,对关联方雨欣(海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与雨欣(海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补充披露。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财务报告、前期公告补充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2)公司已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关联方识别管理,同时通过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核、事中跟踪、事后备案,以确保后续新增关联交易依法依规履行审议、披露义务。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今后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规范执行。
(四)问题四:对外捐赠相关非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整改措施:
(1)公司已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财务报告、前期公告补充披露的公告的议案》,对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捐赠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中对黄山生命科学基金会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正。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财务报告、前期公告补充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2)公司将建立对外捐赠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确保对外捐赠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同时将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财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强化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非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今后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规范执行。
二、 公司整改总结
通过北京证监局此次对公司进行的全面、细致的现场检查,公司深刻认识到公司在财务核算、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持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坚决杜绝再次出现类似情况,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公司代码:688687 公司简称:凯因科技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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