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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购回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24-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李善伟采取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措施的决定》(〔2024〕204号)(以下简称“《决定》”),广东证监局对公司独立董事李善伟先生采取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措施的决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公司于近日收到李善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购回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善伟先生已按照《决定》要求购回违规减持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回情况

  1、购回人员:独立董事李善伟先生

  2、购回原因:执行《决定》要求购回违规减持股份

  3、购回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4、购回方式: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自二级市场买入

  5、本次购回股份情况:

  

  6、购回资金:自有资金

  二、其他事项说明

  1、独立董事李善伟先生本次购回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独立董事李善伟先生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购回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3、独立董事李善伟先生再次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则,并已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对《决定》所载事项的发生深表歉意,并坚决杜绝此类情形的再次发生。

  4、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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