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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欧洲某合作伙伴 签署《谅解备忘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125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欧洲某硅材料战略合作伙伴(以下简称“合作伙伴”)签署《Non-Binding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MOU”)》(以下简称“《谅解备忘录》”)。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围绕下一代高能量密度电池技术展开全面深度的合作,旨在努力开发一种满足市场需求的100%硅负极锂离子电池产品。

  2、公司在锂离子电芯领域耕耘多年,一直致力于电化学材料体系的创新与应用,与国内外多家材料厂商保持紧密沟通和战略合作,并已成功实现硅碳负极电池的量产。本次合作有助于公司为品牌客户提供突破性的新一代锂离子电池解决方案,以满足市场对更多智能硬件续航时间和安全性等方面的迫切需求。

  3、《谅解备忘录》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履约过程中可能会因国际政治变动、市场政策变化、双方经营计划、发展战略调整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谅解备忘录》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5、《谅解备忘录》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一、《谅解备忘录》签署概况

  为提升锂离子电池的能量密度、延长寿命,提高安全性能,加快纯硅负极锂离子电池的商业化进程,公司于近日与欧洲某硅材料战略合作伙伴签署《谅解备忘录》。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利用两家公司的专业知识和资源,围绕下一代高能量密度电池技术——100%硅负极锂离子电池展开全面深度的合作。

  《谅解备忘录》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件,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谅解备忘录》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根据后续具体合作事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伙伴介绍

  本次合作伙伴等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公司对本次签署《谅解备忘录》的部分信息进行了豁免披露。

  合作伙伴为欧洲公司,专注于硅负极锂离子电池材料开发,其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合作伙伴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三、《谅解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合作双方: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欧洲某硅材料战略合作伙伴

  (一)合作背景和目标

  合作伙伴拥有先进的PECVD硅负极材料技术,公司拥有丰富的锂离子电芯研发和应用经验。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利用两家公司的专业知识和资源,围绕下一代高能量密度电池技术展开全面深度的合作,旨在开发一种满足市场需求的100%硅负极电池技术,其特点是具有卓越的能量密度、延长的寿命和优异的安全性能。本次合作有助于加快纯硅负极锂离子电池的商业化进程,并帮助双方在全球建立领先市场地位。

  (二)合作计划

  1、技术研发阶段

  (1)联合创新团队:计划成立联合开发创新团队,致力于推进硅负极电池技术。

  (2)知识共享:公司将依托在电池工程和制造方面的丰富经验,合作伙伴将在可能的情况下通过其在PECVD硅研究和交付方面的专业知识展开深度合作。

  2、产品开发阶段

  (1)样品生产:在原型样品验证成功后,有可能继续进行小规模样品生产。

  (2)质量保证:实施健全的质量保证程序,以确保所有样品(包括合作伙伴的硅负极样品和公司的锂离子电池样品)符合严格的预定义标准。

  (3)成本效益:探索优化生产流程的方式,探索成本效益高的材料,在不影响质量的情况下降低生产成本。

  3、市场推广策略

  (1)初步市场渗透:优先进入消费电子行业,满足市场对高性能电池解决方案日益增长的需求。

  (2)销售网络扩张:努力依托公司和合作伙伴建立的销售网络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促进公司快速打开市场。

  (3)客户参与:致力于提供卓越的客户服务和支持,培养长期稳定的客户关系和忠诚度。

  (4)持续创新:不断改进和增强产品供应,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和技术进步。

  4、客户项目基础:合作初期将集中在与北美某头部智能穿戴品牌相关的项目。

  5、对未来项目的合作可能性:双方将积极探索未来其他项目的潜在合作机会。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谅解备忘录》的签署有利于加速公司纯硅负极锂离子电池的商业化,有助于公司为全球品牌客户提供突破性的新一代锂离子电池解决方案,以满足市场对更多智能硬件续航时间和安全性等方面的迫切需求,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谅解备忘录》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对未来年度的影响需视《谅解备忘录》的履行和实施情况而定,针对后续进展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1、《谅解备忘录》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履约过程中可能会因国际政治变动、市场政策变化、双方经营计划、发展战略调整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谅解备忘录》涉及的合作内容仅为双方根据合作意向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合作内容以后续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合作协议的签订时间、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后续具体合作事项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2、《谅解备忘录》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持股未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1、《Non-Binding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MOU”)》。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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