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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56                 证券简称:中国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4-081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方药业”)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尼可地尔片(以下简称“该药品”)《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该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通知书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尼可地尔片

  受理号:CYHB2450242

  通知书编号:2024B06086

  剂型:片剂

  规格:5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上市许可持有人:天方药业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和《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药品其他相关情况

  (一)尼可地尔片用于心绞痛的治疗,最早由中外制药株式会社于1983年在日本上市销售,2006年批准进入中国市场,商品名为喜格迈?(Sigmart?)。

  (二)国家药监局于2024年4月受理该药品的一致性评价申请。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药品项目累计投入约1,277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四)药品市场情况介绍

  经查询国家药监局网站显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天方药业外,国内浙江诺得药业有限公司、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锦州九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共6家企业通过或视同通过该药品的一致性评价。

  根据第三方数据库米内网查询显示,该药品2023年国内公立医院及公立基层医疗终端销售额约为7.71亿元,2024年上半年销售额约为4.41亿元。公司该药品2023年销售额约为0.89亿元,2024年上半年销售额约为0.31亿元(未经审计)。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在医保支付及医疗机构采购等领域将获得更大的支持力度。天方药业的尼可地尔片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扩大该药品的市场份额。同时,为公司后续产品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不确定因素影响,该药品未来可能存在销售不达预期等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056                  证券简称:中国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4-080号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医药”或“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用技术集团”)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具承诺函的背景

  2024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通用技术集团《关于重庆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2%股权无偿划转的告知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出具了《关于重庆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4﹞565号),同意本次无偿划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24-079号公告。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通用技术集团将控制重庆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医药”),并通过重庆医药间接控制上市公司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药控股”),成为重药控股的间接控股股东,由此将会带来与中国医药的同业竞争。就本次无偿划转将导致的新增同业竞争事项,通用技术集团出具了《承诺函》。

  二、承诺函内容

  通用技术集团(下文称“本公司”)系中国医药(下文称“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就避免同业竞争事项,作出如下声明、确认及承诺:

  “1.针对因本次划转而产生的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及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在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以及确保上市公司利益、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在本次划转完成后5年内,并力争用更短的时间,综合运用包括但不限于托管、资产重组、资产置换、股权置换、业务或产品结构调整等多种措施或整合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除上述情形外,在本公司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期间,本公司将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能的措施避免本公司及控制的企业发生与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章程及其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

  4.若因本公司未履行本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对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监管规定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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