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4-1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和矿业”)于近日收到了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藏01民终1757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西藏昊昶实业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
2、案由:合同纠纷
3、案件情况
案件具体情况及其他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上诉人西藏昊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昶实业”)因与被上诉人金和矿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西藏自治区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2024)藏0127民初104号民事判决,向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诉讼的判决情况
驳回原告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79,062.1元由昊昶实业负担。
三、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上述案件为终审判决,本案判决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造成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2024)藏01民终1757号。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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