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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总量突破450万家

  本报记者 寇佳丽

  12月23日,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根据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统计数据,截至2024年11月30日,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总量达到457.41万家,与2023年底相比增长17.99%,呈迅猛增长态势。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宋向清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政策支持与引导、技术进步、市场需求日益旺盛等因素,共同成就了上述佳绩,推动国内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各行各业都希望通过引入数字技术提升生产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的成长壮大提供广阔发展空间。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从产业分类来看,我国数字技术应用业企业数量达216.69万家、数字要素驱动业企业数量达196.25万家、数字产品服务业企业数量为23.63万家、数字产品制造业企业数量为20.82万家,与2023年底相比分别增长17.60%、19.64%、16.70%和8.92%。

  从区域分布来看,广东、浙江、山东三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数量位于全国前三,分别为75.35万家、44.04万家和40.03万家,占全国总量比重分别为16.47%、9.62%和8.75%,与2023年底相比分别增长16.68%、21.31%和14.69%。

  “广东等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数字基础设施完备、人才储备相对比较充足,因此,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聚度较高,相关企业数量优势明显。我国中西部地区拥有庞大的市场潜力与增长空间,伴随数字技术应用的日益普及,今后,中西部地区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数量也有望迎来快速增长。”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刘春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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