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4-09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原董事郭瑞广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为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决策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名增至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4名增至6名。
鉴于此,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增补余梁为先生、张营先生、姜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余梁为先生、张营先生、姜鹏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限尚未满的情况,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余梁为先生、张营先生、姜鹏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余梁为先生,男,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林学院起重运输专业,本科学历。2002年6月至2012年11月,就职于三一重工,历任营销公司投诉组主管、三一海外事业部储运部副部长、部长、总经办副主任、国际计划部部长、国际经营计划科科长;2012年11月至2020年11月,就职于三一重能,历任三一重能区域经理、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营销总监;2020年11月至今,任三一重能副总经理、营销总监。
截至目前,余梁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00,000股,持有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比例约3.31%、持有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比例约1.33%、持有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比例约1.1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营先生,男,198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兰州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05年7月至2019年6月,就职于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任集团财务总部副部长、事业部财务总监等职务;2019年7月至2020年4月,就职于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任财务副总;2020年4月至2024年7月,就职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部成本控制部本部长。2024年7月至今,任三一重能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张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姜鹏先生,男,198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历。2010年8月至2024年3月,历任一汽集团核心人才主管、长春金赛药业有限公司组织发展经理兼薪酬福利经理、三一重装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本部本监;2024年3月至今,就职于三一重能,任人力资源本部本监。
截至目前,姜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4-086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一重能”)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大伟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结合公司2025年度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做出的合理预估,所列额度内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各级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公司正常、持续经营,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在关联方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及保本型理财产品业务额度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正常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存、贷款及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或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业务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对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4-089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交易对手为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四)决议有效期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
(五)资金来源及实施方式
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理财产品金额、期间,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量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对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4-094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并对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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