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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4-09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担保对象长峰电缆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6月2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确保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同意公司对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人民币122,303.90万元(含原已审议但尚未到期的担保),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担保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12月16日召开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中超电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中超电缆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820.00万元。公司对中超电缆向交行无锡分行申请借款的担保额度合计为不超过28,920.00万元(包含本次审议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中超电缆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为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方电缆”)、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电缆”)、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电缆”)、江苏长峰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峰电缆”)分别提供授信服务,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并签订了《保证合同》,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后被担保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2、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被担保人远方电缆、明珠电缆、中超电缆、长峰电缆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名称: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6,000.00万元;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公司名称: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4,800.00万元;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公司名称: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28,920.00万元;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公司名称:江苏长峰电缆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3,180.00万元;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目的是为支持其经营发展,被担保人资产优良,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此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而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状况。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258,747.90万元,占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56.68%,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165,389.48万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203,623.90万元,占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23.30%,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141,973.48万元,占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5.9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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