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小崧股份 公告编号:2024-1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受理尚未开庭。
2、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海建设为原告。
3、涉案的金额:4,433.67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故公司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海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建设”)于近日收到进贤县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国海建设与南昌泓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立案受理,案号为(2024)赣0124民初5066号。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情况
1、原告:国海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8MA38LR2P5M
法定代表人:姜旭
2、被告:南昌泓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4MA39AYH9X5
法定代表人:杨可
(二)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三)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南昌泓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工程进度款44,158,703.49元及利息;
2、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商票贴息费用177,990.24元;
3、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退回保证金保函(保函金额为50万元);
4、依法判令原告就上述所有款项在承建的被告南昌进贤项目S2/S3地块总承包工程(一标段)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中享有优先受偿权;
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以上金额总计44,336,693.73元。
(四)财产保全情况
已查封被告南昌泓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进贤县民和镇滨湖大道1502号进贤吾悦广场小区部分房产共计97套房产,查封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至2027年12月5日。
二、其他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9),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序号1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海建设有限公司为原告。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小额诉讼事项,均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于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故公司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依法主张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传票》
2、《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
特此公告。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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