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浦益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宫声凯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宫声凯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故宫声凯先生应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同意提名孙宝德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1月8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7)。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6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宫声凯先生的辞职报告,宫声凯先生因其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宫声凯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宫声凯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因此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宫声凯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宫声凯先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宫声凯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孙宝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孙宝德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报名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培训,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
孙宝德先生简历
孙宝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
孙宝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月8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8日
至2025年1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有关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证;如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非自然人的,还应持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除现场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外,还需另行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股东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会议登记时间:
2025年1月6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4: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18号,隆达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本次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0-88532566
电子邮箱:stocks@wxlongda.com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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