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8股票简称:深高速公告编号:临202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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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通知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日期:2024年12月19日;会议材料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日期:2024年12月19日。
(三)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星期二)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举行。
(四)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3人。
(五) 本次会议由执行董事兼总裁廖湘文主持,监事王超、叶辉晖及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有关提名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均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提名徐恩利先生、伍燕凌女士和张坚女士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徐恩利先生、伍燕凌女士和张坚女士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徐恩利先生、伍燕凌女士和张坚女士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审议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廖湘文先生根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适时发出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以及在必要的情况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增加或减少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推迟或取消临时股东大会。
上述第(一)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一:
徐恩利先生,1975年出生,高级工程师,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工程项目建设、项目投资与运营管理、大型综合性集团企业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徐先生曾任职于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加入深业集团有限公司(“深业集团”),2008年至2020年期间历任深业集团多家控股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及董事长等职务;2020年至2024年期间任深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期间曾兼任深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深业置地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徐先生于2022年至2024年期间分别担任深圳控股有限公司及路劲基建有限公司(均为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徐先生自2024年11月起任本公司党委书记。
伍燕凌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文学硕士,英国牛津大学赛德商学院金融MBA,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EMBA,拥有多年的银行业及证券业从业经验。伍女士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任投资银行部投资经理;2010年至2020年期间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金融业务线、另类投资业务线、股权衍生品业务线等部门副总裁、高级副总裁、董事等职务;2020年加入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股权衍生品部执行总经理;2023年1月加入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
张坚女士,1974年出生,高级工程师,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硕士,在投资策划、工程项目管理、计划合约管理和资本运作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张女士于1997年至今就职于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东路桥”),1997年至2018年期间,历任广韶公司工程部技术主办、计划合约部副经理兼广州管理处计划合约部经理、广东路桥基建管理部主管、养护管理部副部长等职务;2018年至2021年期间,历任广东嘉应环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兼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期间兼任广东路桥天汕分公司党总支书记等职务;2020年至2022年期间还担任广东路桥广肇、广云改扩建项目筹建处主任,期间兼任汕梅、汕揭改扩建项目筹建处主任,并于2021年至2023年期间兼任广东嘉应环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结算组副组长;2021年6月至今任广东路桥投资发展部部长。张女士目前还在广东路桥下属公司兼任董事、监事等职务。
徐恩利先生、伍燕凌女士和张坚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证券代码:600548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202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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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谨定于2025年1月9日(星期四)召开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股东大会”或“本次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适用A股市场)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9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68号汉京金融中心46楼本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9日
至2025年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二) 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资料。上述公告及资料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编制的通函,已同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三)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四)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
(五)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六)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A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在履行必要的登记和确认手续后,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有权出席会议的A股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 本公司H股股份将自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9日(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在此期间,H股股份转让将不获登记。本公司H股股东如要出席本次大会,必须将其转让文件及有关股票凭证于2025年1月3日下午4时30分或以前,送交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其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三)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由委托人或其受托人正式以书面方式授权。如授权书由委托人的受托人签署,授权该受托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公证人公证。对于本公司A股股东,经公证人证明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及填妥之授权委任书必须于本次大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或以前送交本公司,以确保上述文件有效。对于本公司H股股东,上述文件必须于同一时限内送交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其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以确保上述文件有效。
(四) 现场会议登记安排:
1、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68号汉京金融中心46楼。
2、登记时间:2025年1月9日9:00-9:30,9:30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68号汉京金融中心46楼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邵祎
电话:(86) 755 – 8669 8056
传真:(86) 755 – 8669 8002
(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以作股份转让):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三) 大会会期预期不超过一天,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委托书中有关决议案的内容仅属概要,有关决议案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12月24日的公告及同日发布的相关资料。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不论如何,股东所投的总票数不应超过就议案组所拥有的选票总数。请特别注意,如果股东向一名或多名候选人所投的总票数超过就议案组所拥有的选票总数,则(a)如只投向一名候选人,该投票有效,按股东就议案组所拥有的选票总数计算;(b)如分散投向多名候选人的,该投票无效。若股东向一名或多名候选人所投的总票数少于就议案组所拥有的选票总数,股东的投票有效,而剩余选票将会被视为弃权。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候选人分别根据得票数,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取得票数较多者当选,且每名当选者的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假设并不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的二分之一。
四、示例: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董事会选举,应选董事3名,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1.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3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300票为限,对议案1.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3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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