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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 转让公司股份进展暨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842                     股票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号:2024-102

  

  持股5%以上股东潮州启龙贸易有限公司及受让方深圳国安基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股份转让相关事项概述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翔鹭钨业”)持股5%以上股东潮州启龙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龙贸易”)与深圳国安基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国安伟大航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安基金”)签署了与股份转让事项相关的协议,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7,86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5%)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国安基金,转让价格为4.689元/股,转让价款合计 83,745,54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9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二、协议转让进展暨过户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本次权益变动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合规确认,并于 2024年12月24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各方及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注:自《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至转让股份过户日,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转股,公司总股本由274,867,219股增加为278,617,235股,上述表格中占总股本比例以转让股份过户日的公司总股本278,617,235股计算所得。

  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国安基金持有公司17,86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1%),国安基金成为公司5%以上股东。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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