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2024-08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 涉案的金额:案件一:2,000万元;案件二:4,121.55万元(包括执行费用)、案件三:5,000万元(前述金额均不包含利息及其他费用)
● 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公告涉及的三个追偿权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根据案件实际执行情况同时结合律师、会计师意见综合判断案件对公司相关报告期的损益的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2、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均已向公司书面承诺,如公司因担保问题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由此产生的损益由其承担。同时,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为上述担保提供了不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及最高额信用保证等方式的反担保。为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对反担保股权进行了调研与评估。
3、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一
公司为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在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了2,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此前,因该担保事项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已对公司银行账户内2,000万元的货币资金予以司法划扣。
(二)案件二
公司为广厦建设山西分公司与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平阳路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了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前,因该担保事项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已对公司银行账户内4,110.70万元的货币资金予以司法划扣。
(三)案件三
公司为浙江寰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能源”)在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20,000万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该笔担保已进入执行阶段。此前,因该担保事项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对公司银行账户内5,000万元的货币资金予以司法划扣。
为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公司就上述货币资金被划扣事项向相关债务人、反担保人提起追偿权诉讼,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8日、10月8日及10月30日收到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4)浙0783民初5825号、(2024)浙0783民初8233号、(2024)浙0783民初8879号,上述三个追偿权案件达成调解。后因公司未按期收到代偿款,相关债务人均未能按约足额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公司已就生效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届满未受偿的债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3;临2024-014;临2024-028;临2024-029;临2024-032;临2024-069;临2024-082)。
二、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收到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就上述三个案件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4)浙0783执6887号、(2024)浙0783执6891号、(2024)浙0783执6882号,主要裁定内容如下:
(一) 案件一
1、被执行人广厦建设、广厦控股在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2024)浙0783执6887号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履行指定的义务。
2、拒不履行的,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广厦建设、广厦控股款项20,087,400元,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案件二
1、被执行人广厦建设山西分公司、广厦建设、广厦控股在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2024)浙0783执6891号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履行指定的义务。
2、拒不履行的,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广厦建设山西分公司、广厦建设、广厦控股款项41,324,122.51元,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三)案件三
1、被执行人广厦建设、寰宇能源、广厦控股在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2024)浙0783执6882号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履行指定的义务。
2、拒不履行的,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广厦建设、寰宇能源、广厦控股款项50,263,300元,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公告涉及的三个追偿权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根据案件实际执行情况同时结合律师、会计师意见综合判断案件对公司相关报告期的损益的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2、广厦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均已向公司书面承诺,如公司因担保问题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由此产生的损益由其承担。同时,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为上述担保提供了不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及最高额信用保证等方式的反担保。为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对反担保股权进行了调研与评估,具体调研及评估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8月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7;临2024-052)。
3、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2024-086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重庆汇贤优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贤优策”),为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为汇贤优策担保金额。
● 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累计提供的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约为6.78亿元(含本次),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2.92%,其中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40亿元(含本次),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74%。
● 对外担保逾期及涉诉的累计数量:4.42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12月24日,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订《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为汇贤优策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汇贤优策科技有限公司
2、 债权人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3、 担保人名称: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3,000万元
5、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 担保合同及其编号:《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协议》【渤重分最高保(2024)第22号】
7、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和其它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债权人为实现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保证人在协议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和任何其他款项。
8、 担保期限:协议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有不同的到期日,则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根据不同的到期日分别计算。协议项下的债权确定期间为债权发生期间,即2024年12月12日起至2025年12月12日止。
(二)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汇贤优策提供新增担保额度15,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已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为汇贤优策担保金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7年01月09日;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一路166号火炬大厦2号楼14楼;法定代表人:李晓东;注册资本:6,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洗浴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节能管理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等。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与公司关系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汇贤优策100%股份。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了解,担保行为整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未来发展需求,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董事会相关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并发表了如下意见:鉴于公司转型期间下属子公司在拓展新业务、新项目过程中可能存在增信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未来发展需求,担保风险整体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约为6.78亿元(含本次),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2.92%,其中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40亿元(含本次),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74%。目前逾期及涉诉债务对应的担保金额约为4.42亿元。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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