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4-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9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洪岳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16,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3,800,000元(含税),占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约为75.09%。
如在相关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动,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任一时点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5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各银行的实际授信额度进行调配,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批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及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司制度。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定于2025年1月9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1)。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4-038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动,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9月30日,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9,320,571.68元,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4,965,951.4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16,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3,800,000元(含税),占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约为75.0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动,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4-039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任一时点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 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加强日常资金管理,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收益。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任一时点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委托理财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本次委托理财额度预计事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委托理财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4-035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朱南文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朱南文先生,基本信息如下:
朱南文先生,男,1968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大学环境工程博士。2000年4月至今历任上海交通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17年10月至今在上海西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09年10月至今在中国环保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今在公司任独立董事。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征集人朱南文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等代他人征集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1、征集人承诺不存在《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将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2、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9日15点00分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9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133弄19号A座1-3层)
3、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1)审议《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1)。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12月17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对《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5年1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133弄19号A座1楼
邮政编码:201108
联系电话:021-31027576
传真:021-31371817
联系人:李进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但其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自主行使投票权的,视为已撤销投票权授权委托,表决结果以该股东提交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朱南文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或本单位)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报告书》全文、《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或本单位)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南文先生作为本人(或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4-037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9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亲苹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业务发展。本次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4-041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9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133弄19号A座1-2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9日
至2025年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在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独立董事应当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朱南文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2024年12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和2024年12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参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1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133弄19号A座1-2层)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企业股东或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5、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1月8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133弄19号A座1-2层
邮政编码:201108
联系电话:021-31027576
传真:021-31371817
联系人:李进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4-040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综合授信额度及期限: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度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有效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各银行的实际授信额度进行调配,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批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权事项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机构办理银行授信的申请事宜,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综合授信额度及期限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指派专人与银行沟通、准备资料、签署授信协议及办理授信额度使用事宜等。
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等,认为此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进行,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业务发展。本次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办理2025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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