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4-07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0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25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8,629,96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2%,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1.00%,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3.98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22.9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03,259,432.33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签署了《对公股票回购/增持业务专项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5,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该借款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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