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7 证券简称:安源煤业 公告编号:2024-06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西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钨控股”)47.0163%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间接控股股东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投集团”);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源煤业”)控股股东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能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全部389,486,09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34%)无偿划转至江钨控股。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
●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江能集团变更为江钨控股,间接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仍为江投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江西省国资委。本次无偿划转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之情形,江钨控股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能集团与江钨控股尚未签署《无偿划转协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份无偿划转概述
2024年12月24日,江西省国资委下发《关于无偿划转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国资产权字〔2024〕60号),为优化资源配置,支持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江西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江钨控股47.0163%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江投集团。
2024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出具的《关于拟将持有安源煤业全部股份无偿划转至江钨控股的通知》,江能集团拟将所持有的全部389,486,09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34%)无偿划转至江钨控股。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江能集团变更为江钨控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属于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二、本次划转前后公司股权及控制关系情况
本次无偿划转前,江能集团持有公司389,486,0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34%,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江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江西省国资委。本次划转前公司控制关系如下图: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江钨控股将持有公司389,486,0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34%;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江能集团变更为江钨控股,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控制关系如下图:
三、本次无偿划转各方基本情况
(一)江西省国资委《关于无偿划转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国资产权字〔2024〕60号)相关各方
股权划出方:
股权划入方:
(二)公司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出具的《关于拟将持有安源煤业全部股份无偿划转至江钨控股的通知》相关各方
股份划出方:
股份划入方:
注:江钨控股注册资本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在办理中。
四、本次无偿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江能集团变更为江钨控股,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无偿划转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次无偿划转所涉及后续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能集团与江钨控股尚未签署《无偿划转协议》,且该等股份无偿划转尚需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后续若发生重大事项,触发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的,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等各方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并做好报批及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