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4-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将于2024年12月26日届满,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情况和锁定期
2022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25,469,082股股票已于2022年12月26日非交易过户至“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0.7753%,过户价格为5.9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2023年6月19日,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85,181,6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数变更为33,109,80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75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10年,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四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20%、20%、40%、20%。
其中,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于2024年12月26日届满,解锁日为2024年12月27日,可解锁股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20%,即解锁661.4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49%;本员工持股计划剩余2,000.13万股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锁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考核完成情况及其解锁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持有人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年度为2022-2025年,依据个人绩效考评等级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绩效考评等级对应的个人解锁系数具体如下:
持有人实际解锁份额根据上年度个人考评结果进行兑现。
持有人当年认购份额的权益=持有人计划归属权益×绩效考核归属权益比例。
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评级结果为C,则该年度该持有人仅能获得当年考核所对应认购份额的权益的50%,当年剩余份额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其对应股票由管理委员会出售后以原始出资额与净值(净值=出售时股价×对应的解锁份额,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下同)孰低值的原则返还持有人。
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评级结果为D,则该年度该持有人未解锁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其对应股票由管理委员会出售后以原始出资额与净值孰低值的原则返还持有人。
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结合持有人绩效考核情况,对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股票权益进行分配。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安排
根据《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员工持股计划全部或部分持有人以书面形式授权管理委员会对其所持有的份额对应的股票进行变现处置的,则管理委员会陆续变现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若员工持股计划全部或部分持有人不授权上述变现处置,则由管理委员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将标的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置。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10年,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前,可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延长本计划存续期。
2、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经管理委员会提出,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且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成后,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除上述自动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决议。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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