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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07                证券简称:康众医疗               公告编号:2024-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众医疗”或“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平板探测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由2024年12月延期调整为2025年12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32,257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3.21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11,368,684.9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4,026,198.8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7,342,486.1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6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结合公司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再次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注:2023年6月20日,公司对募投项目“平板探测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首次调整。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虽已在前期经过了较为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受限于公司在工程建设施工管理方面的经验不足,加之施工过程中相关建筑监管法规的修订更新,以及实际建设中存在诸多难以预见的因素,综合导致募投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出现滞后。具体而言,公司根据2023年6月1日起实施的《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相关要求对精装修图纸和原施工图纸进行重新设计和送审并基于新核准的图纸重新遴选专业分包商,系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除此之外,生产工艺的升级迭代、部分消防设施和建筑结构的改造施工、相应图纸的二次审核批准、施工现场场地限制,以及医疗器械行业特殊工艺要求等因素,也对募投项目的进度造成了一定影响。

  综上,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后,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拟将前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募投项目“平板探测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其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的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平板探测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由2024年12月延期调整为2025年12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07               证券简称:康众医疗               公告编号:2024-065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永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特此公告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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