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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4-1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72,225万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于近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兰溪市绿发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饲料”)自2024年12月23日至2027年12月23日止的期间内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600万元。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范围为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二)担保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29日和2024年1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8.12亿元人民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5.36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2.76亿元人民币。新增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次公司为兰溪饲料提供担保事项,担保金额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预计授信额度内。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对兰溪饲料实际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兰溪饲料实际担保余额为5,600万元。

  二、担保事项基本情况表

  

  三、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兰溪市绿发饲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1MA2M418G7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光成

  成立时间:2021年4月23日

  经营期限:2021年4月23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永昌街道社塘行政村(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生物饲料研发;饲料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股权关系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人民币

  

  4、全资子公司兰溪市绿发饲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于近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兰溪饲料自2024年12月23日至2027年12月23日止的期间内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600万元。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范围为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下属公司的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鉴于公司对本次被担保对象拥有绝对控制权,在经营中能够及时识别及控制本次担保风险,故公司未要求本次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意见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有效审批对外担保金额为330,375万元,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72,225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31.32%,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4,775万元。

  上述对外担保系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对外担保。除此外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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