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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82       证券简称:北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教场口街1号3号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王振林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徐慧女士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2、3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3对中小股东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交易事项。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俊、罗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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