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4-01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含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机铸锻”)、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河南全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本次融资租赁总额为110,179,152.06元,期限三年。上述各方于近日就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签署了《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证合同》。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5日、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机铸锻的融资提供不超过叁亿元的保证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8日、2024年1月13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7390500816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郭清正
5、注册资本:贰亿三仟伍佰万圆整
6、成立日期:2002年05月13日
7、住所:姚村镇河西村
8、经营范围:模锻件、自由锻件、铸钢件、铸铁件和铝合金铸件生产;房产租赁。
9、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3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失信情况:重机铸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河南全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买方并出租人):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丙方(承租人):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
标的物:砂型(芯)3D打印机,租赁物的购置价款为100,000,000.00元。
(二)《融资租赁合同》
出租人: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
租赁物安置使用场所: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
租赁物:砂型(芯)3D打印机
租赁物购买价款:租赁物的购置价款为100,000,000.00元,租赁物购置价款的具体付款条件以《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租金:本合同项下租金总额110,179,152.06元
租赁期限:三年
租金支付方式:自起租之日起,每3个月支付一期租金,期末后付。
(三)保证合同
债权人: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本合同项下租金总额110,179,152.06元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1,717.26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6.14%;其中,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余额为52,8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55%,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担保余额为28,591.9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76%,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为30,255.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83%。上述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报备文件
1、《买卖合同》。
2、《融资租赁合同》。
3、《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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