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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以及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完全达标,合计86,818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10,334,717股变更为510,247,899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510,334,717元变更为510,247,899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登记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93号4楼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2月9日,8: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联系人:赵菁;

  5、联系电话:0931-8553529;

  6、邮箱:securities@haimo.com.cn;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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