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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4-08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1日和2024年5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近日,公司收到中兴财光华出具的《关于更换签字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说明

  中兴财光华原指派许满库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高金刚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4年审计服务。因中兴财光华内部工作安排变动,现改由高金刚接替许满库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李丹接替高金刚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为高金刚,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丹。

  二、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一) 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丹,2024年11月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

  (二) 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李丹女士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进行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三、 备查文件

  1、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更换签字会计师的函》;

  2、 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及联系方式等文件。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4-084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及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新桥”)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授信业务,具体授信银行及担保如下:

  1、 神州新桥拟向广发银行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原有授信),其中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额度期限一年。神州新桥在使用敞口额度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业务品种以银行签订合同为准。

  2、神州新桥拟向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安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其中经营周转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非融资性保证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低风险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额度期限一年。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在使用经营周转类额度及非融资性保证额度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业务品种以银行签订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7月30日

  3、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9号外文大厦B座12层

  4、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互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神州新桥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神州新桥202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审计,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经核查,神州新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后,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担保性质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神州新桥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董事会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且有足够的偿还债务能力。

  公司为其担保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资源转移和利益输送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2.30亿元,皆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占2023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6.9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交易类表格化附件。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4-083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上午10:0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薛向东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恒丰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有效期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46,000万元,其中经营周转类额度人民币36,000万元,非融资性保证额度人民币9,000万元,低风险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有效期十二个月。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

  详见2024年1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详见2024年1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市值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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